《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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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意見》,對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始終堅持“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關鍵舉措,也是建設國家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基礎工程。2023年6月15日,省上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意見》。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意見》,切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全面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建設的意見》。
二、《意見》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意見》在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意見》的基礎上,立足張掖市高標準農田建設現狀,切實把市委、市政府要求與張掖“三農”發展實際有機結合起來,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突出抓好耕地保護、地力提升、高效節水灌溉和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明確分區分類建設標準,加大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強化項目建設全流程管理,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三、《意見》提出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我市《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按照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藏糧于地、藏糧于技,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統籌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設標準,加強建設管理,加快補齊農田基礎設施短板,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為保障糧食安全提供堅實基礎。
基本原則是:堅持依法嚴管,良田糧用;堅持建管并重,確保產能;堅持統籌兼顧,多元投入;堅持以水定地,節約用水。
目標任務是:力爭到2030年,逐步把全市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通過完善建設內容、加強建設管理和持續改造提升,全市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水平進一步提升,糧食生產基礎不斷夯實。
四、《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意見》主要內容包含三個方面。一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二是明確了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三項重點任務,即加大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力度;明確分區分類建設標準;加強項目建設管理。三是提出了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保障措施,即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監管,加大考核激勵,做好培訓宣傳。
五、《意見》就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出了哪些舉措?
《意見》結合近年來我市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細化完善了項目建設資金投入相關要求,明確了分區分類建設標準,提出了項目全流程建設管理的要求。一是資金投入方面。在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農田建設資金的同時,強化縣區財政支出責任,確保縣區財政資金投入標準不低于每畝300元。鼓勵縣區積極爭取用好政府專項債券,引導金融機構、社會力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運營管理。二是分區分類建設標準方面。提出河灌區水肥一體化高標準農田畝均投資標準要達到3000元以上,井灌區水肥一體化高標準農田畝均投資標準要達到2700元以上,配套渠系和管道灌溉的其他高標準農田畝均投資標準要達到2300元以上。三是項目建設管理方面。要強化項目儲備入庫,做到“儲備一批、開工一批、建設一批、竣工一批”。要嚴格項目初步設計,項目初步設計須經縣區農業農村局、鄉(鎮)、村、社(組)、農民代表、設計單位六方會審;評審前要充分征求自然資源、林草、水利、濕地、文物等部門意見;嚴禁拆除斗渠及以上渠系,盡可能保留原有農渠;嚴禁將園地、林地、草地及非耕地納入項目區,項目選址原則上要落到永久基本農田;要把農田防護林工程作為重要內容納入項目概算,充分結合項目實際和“三北”防護林建設,科學規劃設計農田林網密度,加快建設和改造提升農田林網。要加強項目實施監管,抓好項目建設全過程質量管理,從嚴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公開公示、工程招標、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調整審批、質量檢測等制度;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業務負面清單,將出現負面清單情形的從業單位和人員及時納入“黑名單”管理。要規范開展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要組織自然資源、發改、財政、林草、水利等部門專家參與,重點對項目設計批復的保留渠系、規劃建設的農田林網進行嚴格驗收。要精準完成上圖入庫,比對國土“三調”數據庫、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做好上圖入庫數據清洗和校核,精準劃定項目區范圍,做到可追溯、可跟蹤、可核實。要加強建后管護利用,按照“誰使用、誰管護,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項目驗收后及時辦理移交管護手續,簽訂管護協議,落實管護責任;強化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管控,堅決遏制“非農化”,防止“非糧化”,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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