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1部門關于支持
退役軍人創業創新的指導意見
退役軍人部發〔2022〕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退役軍人事務廳(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自然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商務廳(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廳、委)、鄉村振興局、團委、工商聯;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各銀保監局,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退役軍人是重要的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退役軍人創業創新,促進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是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必要舉措,是實現退役軍人自身價值、助推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有效途徑。為提升退役軍人創業創新能力,培育壯大退役軍人市場主體,帶動更多就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市場主體決策部署,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引導、自愿選擇、社會支持,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優待的原則,經過3至5年的努力,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服務能力有效提升,市場主體活力競相迸發,帶動就業能力持續增強,構建“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金融支持
(一)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各地有關部門要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為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提供融資支持,按規定免除反擔保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貸款額度上限。推進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退役軍人創業者,可累計提供不超過3次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鼓勵經辦銀行對暫時存在貸款償還困難且符合相關條件的退役軍人給予展期。
(二)創新金融信貸產品。各地有關部門要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適合退役軍人有效融資需求的信貸產品,為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提供支持。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為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增信支持,符合相關代償條件的,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設立市場化風險補償基金、提供貸款貼息等,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創新。
(三)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切實發揮國家和地方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創業創新。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為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創辦企業上市或掛牌融資提供便利支持。加大債券產品創新,支持退役軍人創辦的企業通過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等進行融資。鼓勵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引導社會資本設立專項基金,為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提供資金支持。
三、大力降本減負
(四)落實稅費減免。各地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小微企業減征所得稅、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普惠稅費支持政策。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按現行規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五)緩解租金壓力。嚴格落實國務院出臺的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政策,2022年對退役軍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3—6個月租金。鼓勵將國有房屋直接租賃給退役軍人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對確需轉租、分租的,要確保免租惠及最終承租人。引導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
(六)優化供地保障。各地有關部門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統籌相關產業用地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退役軍人創辦的企業。退役軍人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國家支持的產業、行業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性支持政策,現有建設用地過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為限。移民搬遷舊宅基地騰退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和村莊建設用地整治復墾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納入增減掛鉤管理的,優先支持退役軍人發展鄉村產業。退役軍人創辦農業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和農家樂的,可依法通過租賃等方式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七)落實補貼優惠。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按規定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鼓勵基礎電信企業對退役軍人創辦的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使用寬帶和專線給予資費優惠。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退役軍人創業風險救助機制,對退役軍人創業者予以支持。
四、優化創業環境
(八)完善公共服務。各地有關部門要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平臺,強化對退役軍人的技術創新服務。支持行業企業、軍工企業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發布企業需求、技術創新清單,開展“揭榜掛帥”,引導退役軍人精準創業創新。鼓勵各級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展示交流平臺、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設立退役軍人窗口或“綠色通道”,為退役軍人登記注冊、稅費辦理、補貼申領等提供專屬式、一站式服務。
(九)強化載體建設。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場地,優先提供給退役軍人優惠租用,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退役軍人到孵化器等各類創業載體創業給予租金補貼。鼓勵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等各類創業載體向退役軍人免費開放,并視情將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情況納入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價。支持在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全國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等各類基地(園區)設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或開辟專區,按規定提供優惠服務。允許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建設項目。
(十)積極搭建平臺。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運用“互聯網+創業創新”模式,推進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與資本、技術、商超、電商在線實時對接,利用5G技術、云平臺和大數據等助力創業創新。定期舉辦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展交會等活動。建立健全與各級各類創業大賽、展交會、博覽會聯動機制,深化交流合作,支持各類創業大賽對退役軍人予以傾斜。加強退役軍人創業創新項目后續跟蹤服務,強化與國有大中型企業、軍工企業、金融機構的需求對接。
(十一)健全激勵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將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納入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范圍。對社會責任強、帶動就業多、事跡突出的退役軍人創業者,積極納入“全國模范退役軍人”“全國愛國擁軍模范”“全國先進個體工商戶”“中國青年創業獎”“全國鄉村振興青年先鋒”評選表彰和“最美退役軍人”“最美擁軍人物”學習宣傳范圍,在推選工商聯執委會、全國青聯委員時優先考慮。共青團中央等部門組織開展的青年創業幫扶計劃,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創業者給予傾斜。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參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并按規定享受相關政策。
五、深化服務引導
(十二)開展創業培訓。各地有關部門要依托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教育培訓機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平臺等優質資源,對有創業意愿的退役軍人開展風險提示、政策解讀、經驗分享、實踐指導等創業培訓,并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
(十三)做好創業服務。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充分發揮服務保障體系作用,用好全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信息平臺,落實常態化聯系制度,建立退役軍人創辦的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臺賬,實現“一企一檔”“一戶一案”。要積極協調各部門資源,發揮就業創業指導團隊、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力量作用,提供權威政策解讀、個性化資源匹配等服務,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發展壯大,帶動更多退役軍人就業。支持各地依法依規建立退役軍人創業互助協作機制或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抱團創業、融通發展。支持各地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引導市場化服務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創業提供服務。
(十四)加強個體工商戶引導扶持。各地有關部門要落實好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的各項優惠政策,推進準入退出便利化,推動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層級、跨領域應用,支持退役軍人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依規使用網絡經營場所登記注冊。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充分利用個體工商戶規模小、資產輕、靈活度高的特點,依托鄉村振興和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結合地方資源稟賦和產業優勢,發展一批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培育一批產品質量好、誠信度高、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知名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支持一批經濟效益好、發展前景廣的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帶動更多就業。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五)健全工作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工作,多措并舉,抓出實效。要在符合規定前提下,做到數據共享、信息互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分析研判和議事會商,推動財稅、金融、土地、創業載體建設等扶持政策落地見效。
(十六)加強統籌協調。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工作的整體推動,充分運用當地黨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機構力量,主動溝通協調,爭取部門支持。要加強與人民銀行、銀保監局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提高退役軍人信貸服務覆蓋面;要聯合工信部門開展企業規模類型自測、“一起益企”等服務活動;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數據比對和監測分析;要聯合稅務部門開展稅費政策解讀運用工作;要聯合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部門積極引導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要聯合各級共青團、工商聯等群團組織共同開展企業服務活動。
(十七)做好經費保障。各地有關部門要統籌利用好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等現有資金渠道因地制宜支持做好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工作。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退役軍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各地可在現有資金渠道內按規定給予支持。
(十八)注重宣傳引導。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把優惠扶持政策列出清單,建立政策明白卡,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推送解讀,擴大政策覆蓋面和應用率。用好“退役軍人創業光榮榜”,積極選樹創業典型。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全媒體資源,總結推廣試點示范經驗做法,大力宣傳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典型和優秀企業家案例,營造全社會廣泛關心、支持和參與退役軍人創業創新良好氛圍。
退役軍人創辦的企業是指有退役軍人作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的企業,或者由退役軍人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負責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滿1年的企業。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是指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且經營者為退役軍人的個體工商戶。退役軍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由退役軍人擔任理事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中小企業劃型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規定執行,若有修訂以最新標準為準。
退役軍人事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國資委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證監會
國家鄉村振興局 共青團中央 全國工商聯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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