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期:2023-11-14
提取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繳存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本市老舊住宅小區增設電梯的;
(十)其他符合提取條件的。
提取條件、資料及額度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繳存職工家庭(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實際行為發生之日起3年內,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未質押金額。
提取額度:同一套住房提取額度和貸款額度合計不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總價。
辦理要件: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借記卡和結婚證或戶口簿及相應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價20%的首付款票據。
2.購買存量房的,提供存量房備案合同和增值稅發票或契稅稅收完稅證明。
3.因化解“登記難”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繳存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及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單位自建住房、棚戶區或危舊房改造住房的,單位需提供政府部門審批文件和購房職工花名冊等備案資料,職工需提供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和不低于房價20%的首付款票據。
5.購買新農村住宅樓的,提供職工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戶口簿、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協議)和不低于房價20%的首付款票據。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職工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戶口簿、工程概預算及規劃、建設等部門的批準文件;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職工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戶口簿、宅基地或集體土地使用證、鄉鎮或街道出具的建房證明及建造、翻建住房時的工程概預算。
7.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繳存人或配偶名下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危險性鑒定為C級或D級安全鑒定報告、工程概預算。
二、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個人賬戶封存后,憑繳存人有效身份證可銷戶提取。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繳存人有效身份證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可銷戶提取。
四、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
個人賬戶封存后,提供繳存人有效身份證及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簽證可銷戶提取。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可申請用住房公積金未質押金額以按月劃扣或部分提取等方式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
辦理要件:
(1)繳存人有效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本息
1.償還甘肅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可通過甘肅省區域一體化協同共享平臺以按月劃扣或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等方式償還。
辦理要件:
(1)繳存人有效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或戶口簿
(3)《住房公積金異地月沖/年沖還貸簽約協議書》或《甘肅省住房公積金業務協同辦理申請表》
2.償還外省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可通過“跨省通辦”窗口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近12個月的實際還款額。且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辦理要件:
(1)繳存人有效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或戶口簿
(3)異地公積金貸款時的《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4)近12個月實際還款明細
上述住房貸款資料只在第一次提取時提供,再次提取時只提供近12個月的實際還款明細。
(三)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
職工及配偶可每年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未質押金額用于償還近12個月實際還款額,且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辦理要件:
(1)繳存人有效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或戶口簿
(3)購房合同
(4)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
(5)近12個月實際還款明細
上述住房貸款資料只在第一次提取時提供,再次提取時只提供近12個月的實際還款明細。
六、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提取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辦理要件:
1.繳存人有效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或戶口簿
3.租房證明材料:
(1)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出具的租金繳納票據,提取額度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承諾書,提取額度按市公積金中心公布的標準執行。
(3)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提供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承諾書,對于租賃行為已在租賃網簽平臺備案,實際支付租金可核實的,按照繳存人實際租金提取。
七、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個人賬戶封存后,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有效身份證和死亡職工的單位介紹信可銷戶提取。
八、繳存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辦理要件:
1.繳存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書面申請
3.單位或街道出具的當年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九、本市老舊住宅小區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繳存人有效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電梯增設項目協議或方案、房屋產權證書、結婚證或戶口簿,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增設電梯費用扣除政府補貼后的個人分攤金額。
十、其他符合提取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含辭職、解聘、開除公職及自動離職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憑有效身份證銷戶提取。
(二)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停繳后,經催繳仍不續繳的,先封存其賬戶,賬戶封存滿6個月憑有效身份證申請銷戶提取。
(三)個人長期封存賬戶銷戶提取的,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長期封存賬戶信息修改及提取銷戶面談承諾書》后辦理銷戶提取。
業務辦理渠道、流程及時限
辦理渠道:
線上辦理:繳存人可通過張掖市政務服務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廳或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線上服務渠道辦理。線上提交的要件資料,能夠通過信息共享聯網核查的,不需要繳存人個人提供紙質材料。
1.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大廳(網址:https://www.zyzfgjjwt.com/welcome.do)
2.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打開微信搜索“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點擊關注公眾號)
3.張掖公積金手機APP(用瀏覽器直接掃描張掖公積金手機APP二維碼或在蘋果APPStore、安卓應用市場搜索“張掖市住房公積金”進行下載)
窗口辦理:繳存人可通過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辦理。
辦理流程:繳存人通過線上服務渠道填報相關信息或持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窗口,管理部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審核通過的,辦理提取手續;審核不通過的,告知申請人不能辦理的原因并退回申請材料。
辦理時限: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后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溫馨提示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只能進行按月劃扣和部分提取還貸,不能銷戶提取;同一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不得申請購房提取和商業住房貸款的還貸提取。
(二)已質押的住房公積金不得提取(借款人和配偶申請提前結清剩余貸款本息除外)。
(三)個人保證擔保貸款的擔保人,可申請部分提取,不得銷戶提取。
(四)以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產權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性用房及償還該類不動產貸款本息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司法凍結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公積金劃扣還貸資金應沖還貸款本息,其他情形的提取資金應劃入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六)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后,撤銷備案購房合同的,提取資金應予退回。
(七)職工可就近選擇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的任一管理部辦理各類提取業務。
(八)對提供虛假資料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員,中心將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并實施聯合懲戒。
信息查詢主要渠道
1.?12329服務熱線
2.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微信城市服務
3.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大廳
4.支付寶城市服務
5.張掖住房公積金手機APP
6.管理部服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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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熱線及監督投訴電話和業務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12329???? ???監督投訴:8236218
市直管理部:8215917?????甘州管理部:8226519
臨澤管理部:5528452 ???高臺管理部:6624132
山丹管理部:2720008?????民樂管理部:4426296
肅南管理部:6121798